利来集团集团组织开展《民法典》中合同履行相关问题 的专题培训
针对《民法典》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合同签署履行中的适用问题,2020年11月6日上午,利来集团集团公司邀请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张亚松庭长为各板块法务人员及合同经办业务人员开展关于《民法典》中合同履行相关问题的专项培训。
《民法典》经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张亚松从《民法典》制定的背景意义出发,分析《民法典》合同编与现行合同法在条文、篇幅及内容上的变化,并通过对现实案例的分享,重点对合同履行中的货物检验以及书面通知义务进行分析阐述,让大家对枯燥的法律条文有了直观通俗的理解,并为公司合同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建议。
培训结束后,张庭长代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向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闵振宇授予了《民法典》宣讲的纪念牌。今后,集团公司将争取举办更多的司法宣传与培训,为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咨询与保障。